随着中国出口量的不断增加,内地居民和企业从中获得了大量财富,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也逐年提高。居民收入的增加意味着可支配收入也随之增加,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带动了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的繁荣。在这种情况下,内地各种投资项目层出不穷,同时也促进了基金业的发展。一时间,各种私募基金项目大量出现,私募基金公司 也随之出现。


1.公司型基金。其主要形式是投资者通过出资形成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管理。具体而言,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将资金注入公司基金,公司基金投资于该项目。投资者可以通过董事会选择并监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投资运作。当然,基金经理也可以通过年薪、利润分成和股票期权获得回报。
2.合伙型基金。主要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负责私募基金资金的运营和投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GP)支付少量资金获得的收益较少(如1%的投资和20%的收益)。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人(LP)支付了大量的资金,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如99%的投资和80%的利益)。和有限合伙一样,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管理私募基金资金的投资方向,并进行后续管理(当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基金经理)。
3.契约型基金。地位相当特殊。由于其基础是信托契约,不具有法人地位。然而,它仍然可以通过各种法律合同和契约来限制和控制资金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和投资。通常的组织形式是基金投资人设立契约型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合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合同基金的资金委托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投资操作指令。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私募基金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设立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但无论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何变化,都需要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手续。因此,投资者需要一个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